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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下雨天應不予過磅,因下雨篷布被雨淋會增加重量。2、車輛上磅時,時速不得超過5km/h,否則會損壞地磅,使稱重不準確。3、車輛在地磅上停留不得超過10分鐘。4、過磅時,須認真查看稱重時的車輛狀態,如地磅上或車上是否有人,車輛是否安全上磅,重車和空車是否為同一輛車等。5、過磅員應反復核對凈重和皮重,無誤后方可填寫過磅單。6、應每星期校對一次,發現異常應及時上報。
1、安裝時將秤臺高于地平面,保證流水暢通;2、如企業根據場地安排需要,電子地磅秤臺面與地面平行,秤體埋在地下,必須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好充足的排水系統,預防秤體下長期積水、接線盒傳感器被淹;3、如果秤體設計安裝在地下,把接線盒引到計量房內,脫離潮濕和浸泡,如傳感器不出意外,該地磅可照常使用;4、如果秤體設計安裝在地下,廠家安裝時必須設計好秤體下淤泥及雜物的長期處理設置,可在地磅秤臺的一側設置好便于人員上下的出入口,防止排水系統堵塞,傳感器被淹,減少因清理垃圾、給電子磅秤大翻身、重新檢定等工作給企業造成的麻煩和經濟損失。
使用烏蘭察布電子輕軌衡前做好準備。首先,需要在使用前安裝砝碼。安裝完畢后,應妥善保管稱重儀表、安裝圖紙和合格證書。然后,計量重量由有關計量部門或者國家批準的質量部門驗收。只有相關部門檢查合格后,才能正式投入使用。其次,在向稱重系統加力之前,有必要檢查系統的電源,確定接地裝置是否可靠,并在工作結束后切斷系統電源,以確保系統的安全性。專業電子輕軌衡稱重顯示控制器在使用前應預熱。預熱時間持續半小時左右。同時,應檢查稱重體各部分的柔性和操作,以確保其不會影響測量工作。
1、原料運到工廠時,門衛通知采購內勤確認所來原料,采購內勤再通知品管部抽檢原料。原料合格的引導到地磅秤處進行過磅,不合格的則不予過磅。2、檢查秤面及周邊是否有其他雜物,如磁鐵等。3、確認地磅無異常,將重量清零復位。4、車輛上磅時,其時速不得超過5km/h。5、車輛停好,確定車上無人及其他與原料無關的雜物。6、開始稱重,重量顯示穩定后記下此時的重量,為毛重。7、原料卸載后空車上磅,重復2-5步驟。待重量顯示穩定后記下此時重量,為皮重。8、計算凈重,并與對方的數據對比。我方重量若比對方的重,則按對方的數據登記;若輕,則按我方的數據登記。9、按最后確定的毛重、皮重及凈重正確填寫過磅單。
為裝有電子裝置的秤,所以應依據JJG539-1997數字指示秤檢定規程進行檢定。檢定標準器為標準砝碼,標準砝碼誤差應不大于相應秤量zui大允許誤差的1/3。當zui稱量大于It時可以用其它恒定荷載代替,但是必須至少具備It標準砝碼或50%zui大秤量的標準砝碼,且兩者應該取其大者。檢定項目主要包括置零與除皮裝置的準確性、稱重測試、除皮稱重測試、偏載測試、鑒別力測試、重復性測試。